保卫处(武装部)
 
大学校园防火安全常识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287

1.在教室、自习室、宿舍等处学习、工作和生活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和违章使用电器;不要携带火种(含吸烟)到周边树林。

3.熟悉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逃生线路等情况。

4.发现火情初起时保持镇定,不要惊慌,应及时寻求帮助,酌情选择灭火器、水或以扑打、窒息等方法将其扑灭。

5.发生火灾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

6.扑救火灾应注意切断电源,转移易燃易爆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