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校家校联动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家校共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489 号),深入开展家校联动,发挥家庭育人的重要作用,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教组发〔2021〕8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深化家校共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收集整理一批优秀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资料包,提供给各二级学院,请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站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校联动(包括但不限于主题班会、家长课堂、“一对一”沟通等),向学生家长传播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提升家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意识。

2.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孤残学生的关心关爱,一生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业帮扶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心理行为异常学生,可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报备。

3.加强与重点关注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学生家庭背景,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学生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分工协同,帮助学生渡过心理危机。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协助家长做好联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送医就诊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与家庭两大教育主体联动合作,凝聚教育合力。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价值导向,积极探索构建我校协同育人服务体系,搭建立体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开展相关活动,促进家校共育工作提质增效。

三、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站组织好本次工作,形成二级学院总结报告。内含相关活动照片3-5张以及书面总结,主要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学生谈话记录、家校联系记录等。

2.请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站汇总各班材料,于10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综合楼602)。

联系人:蒋婷婷

联系电话:6251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