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电子发票的通知
发布人:财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17   浏览次数:91


各学院:

安徽省财政厅已施行电子化票据,如需票据请在缴费完成5日后自行打印。具体流程见“学生电子发票打印指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