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宣丽同志喜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31

11月8日,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合肥举行,省委书记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等省领导出席会议。我院教师宣丽受邀参加大会并被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宣丽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努力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探索性的开展高职体育俱乐部教学改革,具有较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曾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省级线上教学“教坛新秀”、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中共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五年来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余次。先后指导学生参加安徽省运动会、安徽省教育厅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等各类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与此同时,宣丽还扎根研究安徽省体育产业的发展,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体育发展以及安徽省体育产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据悉,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每5年评选一次。此次评选由安徽省委和省政府联合组织,经基层推荐、集中审核、征求意见、省级公示等程序后,我省表彰70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90名省劳动模范、215名省先进工作者),98个省先进集体。其中,“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主要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全省高等院校仅有14人获此殊荣。

宣丽老师获此崇高荣誉,不仅是其本人多年来甘于奉献,追求卓越的努力结果,也是学院近年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力见证,更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的突出显现。在此,号召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向模范学习,再接再厉,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图文/院工会)